首    页 | 电力要闻 | 中国电力 | 世界电力 | 中国水电 | 电力生产 | 电力政经 | 电力协会 | 人才招聘 | 电力博客 | 网站服务
电力资讯 | 电力查新 | 发电频道 | 农电频道 | 项目信息 | 产品供需 | 热点专栏 | 科技专栏 | 改革专栏 | 科普专栏 | 信息化专栏
    国家电力信息网首页 > 科普专栏 > 民用电常识 > 正文

卧室不宜放彩电

    为了方便,有些人喜欢把电视机放在卧室,其实这样做会对人身健康产生不利影响。研究表明,电视机续工作几小时后,随着设备温度的升高,机身会释放出一种叫“聚溴二苯呋喃”的有毒气体及毒性较强的溴化呋喃衍生物。如果室内空气通风较差,天长日久,这些有害气体就会使人的眼睛干涩、充血,甚至夜视能力降低。同时,神经系统、血液循环系统、内脏器官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。因此,电视最好放在客厅里,即使是放在卧室,也要注意保持良好的通风。

信息来源:SRC-67 | 发布日期:2005-12-28

字号设置:  

   更多相关文章要闻
国家电力信息网由国网信息通信有限公司组建 经营许可证编号为: 京ICP证020226号